规则复杂,广东、湖北两大联盟中成药集采如何报价?
9月25日,湖北省形成的省级联盟(以下简称“湖北版”)——由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联盟地区委派代表组成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 此前不久(9月14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广东联盟清开灵等58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广东版”)意见的通知,主要针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58个通用名药品的全部剂型及规格,参与本次集采品种报量的联盟地区包括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新疆。 这意味着,除了华北和华东地区以外,其他省份的中药集采都已经在开展了。华北和华东区域会不会分别开展集采,值得下一步关注。 中成药集采被业界公认难点重重,而“难点重重”意味着规则制定困难,必然也是极其细致的。企业在报价之前,必须仔细研究其中复杂的规则,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焦点1 广东版VS湖北版 不同点1:对处方相同、药品名不同者的判别 湖北版分组的最大亮点是处方相同而药品名称不同的药品根据给药途径原则上予以合并一个序号,合计共17个产品组。 但是,两大联盟版本对处方相同而药品名称不同的药品的判别是有所区别的。例如湖北版认为百令、至灵、金水宝口服产品是同一类产品,但广东版的类似组别则没有包括至灵口服产品。 广东版认为银杏叶/银杏酮酯/杏灵/银杏叶提取物的口服药品属于同一类;湖北版则是银杏叶口服产品为一个序号,银杏酮酯、杏灵的口服产品为另一个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