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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献出爱心 托起希望 人民药业与吉林省人民同在——长春人民药业集团通过吉林省红十字会爱心捐赠助力疫情防控

    3月份,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吉林省人民的生活,疫情集中于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城市纷纷按下了暂停键,人们的生产生活蒙受了巨大的影响。作为吉林省本土企业,长春人民药业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多方联络捐赠事宜。在抗疫的最关键时刻,3月24日,长春人民药业集团向吉林省红十字会捐赠价值213.78万元的抗疫救助药品——老君炉黄英咳喘糖浆476件、彤可欣小儿肺咳颗粒35件。现已交由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将爱心输送到最需要帮助的人民手中。本次捐赠也得到了吉林电视台都市频道《守望都市》(晚间版)栏目的现场报道及播出,并在【长视直播】长春战疫进行时中予以报道。本次捐赠药品老君炉黄英咳喘糖浆、彤可欣小儿肺咳颗粒早在2020年湖北疫情攻坚战中就曾作为抗疫救助药品驰援灾区,此次家乡身处疫情中心,黄英咳喘糖浆、小儿肺咳颗粒将再次冲上前线,配合新冠疫情的救治工作。在既往的抗击新冠肺炎的战役中,有三个方子起到了重要作用,即清肺排毒汤、化湿败毒方、宣肺败毒方。而这三个方子中均含有麻杏石甘汤。麻杏石甘汤出自张仲景所著的《伤寒杂病论》。此方使用历史已有1800多年,为解表剂,具有辛凉宣泄,清肺平喘之功效。主治外感风邪,邪热壅肺证。长春人民药业集团生产的老君炉黄英咳喘糖浆,即以国药经典为基础,结合现代呼吸系统疾病特点,在“麻杏石甘汤”的基础上加味而成。1966年推广上市以来,用于治疗呼吸系统疾病中咳嗽、喘息、咳痰等症状,可缓解咽干、咽痛、低热等症状。鉴于黄英咳喘糖浆经典组方分析以及多年临床治疗经验,其符合“新冠诊疗方案”提出的治疗方向以及治疗目标,适用于新冠肺炎肺脏症状的改善以及气道炎症的吸收,能够帮助新冠肺炎患者尽早改善临床症状,早日恢复健康

  • 过敏高发季,别误把过敏当感冒!

    流鼻涕、打喷嚏、咳嗽,这是感冒了???每到秋季换季时,家长们都会头疼不已,怎么就感冒了?是病毒感染还是着凉了?要不要加衣服?先别急!先判断孩子是过敏还是感冒!在秋季季节更替的时期,虽然不像春天繁花盛开,但秋天蒿属、藜科、葎草属等不起眼的小草,却可以利用风传播大量花粉,这些花粉干燥且颗粒小,更容易在风中飘散,家长们以为的感冒,很有可能是过敏,特别现在正值秋高气爽,不少家长也会带着孩子登高郊游,亲近自然。如果近期外出郊游后,宝宝出现喷嚏、清水样鼻涕,可伴有呼吸到症状(咳嗽、喘息等)和眼部症状(眼痒、流泪、眼红和灼热感等)以及“熊猫眼”等特殊体征,这些都属于过敏性鼻炎区别于感冒的常见特征。每次换季对家长来说都是一次考验,尤其是家里有易过敏的小朋友,想要在户外尽情玩耍并不容易,一挨着过敏原孩子就打喷嚏、流鼻涕,或是眼睛发痒,身上起红疹。孩子不舒服,全家人都跟着乱了阵脚,焦急又心疼。那过敏,究竟是什么?过敏其实是人体免疫系统的一种“过激”。免疫系统本身具有识别和清除有害物质的能力,而易过敏人群的免疫系统则不分敌我,会对无害的物质发起进攻,从而引起强烈敏感反应,它会导致各种各样的不适症状。呼吸道、皮肤和消化系统是儿童过敏的「重灾区」。秋季本就是过敏的高发季,漂浮在空气中的花粉、草木的种子,都可能是引起孩子过敏的罪魁祸首哦。当小朋友吸入或接触到某种过敏原刺激后,就会出现局部或者全身性的过敏反应,轻者如鼻炎、结膜炎、湿疹、荨麻疹、腹痛等,重者如哮喘发作或过敏性休克。@各位宝爸宝妈,过敏防治要从日常抓起首先,就是要做到的是避开过敏原。过敏季节出门尽量佩戴口罩,预防病毒的同时,还能防止吸入尘螨、霉菌

    2022-01-07
  • 国家药监局修订抗病毒糖浆、胶囊等10个剂型说明书

      10月12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抗病毒糖浆、胶囊、软胶囊、丸(浓缩丸)、滴丸、片、泡腾片、咀嚼片、口服液、颗粒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  具体如下:  一、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抗病毒糖浆、胶囊、软胶囊、丸(浓缩丸)、滴丸、片、泡腾片、咀嚼片、口服液、颗粒的处方药、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1、2),于2021年12月27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和患者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抗病毒糖浆、胶囊、软胶囊、丸(浓缩丸)、滴丸、片、泡腾片、咀嚼片、口服液、颗粒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括: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

    2021-11-03
  • 国家药监局修订抗病毒糖浆、胶囊等10个剂型说明书

      10月12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抗病毒糖浆、胶囊、软胶囊、丸(浓缩丸)、滴丸、片、泡腾片、咀嚼片、口服液、颗粒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  具体如下:  一、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抗病毒糖浆、胶囊、软胶囊、丸(浓缩丸)、滴丸、片、泡腾片、咀嚼片、口服液、颗粒的处方药、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1、2),于2021年12月27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和患者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抗病毒糖浆、胶囊、软胶囊、丸(浓缩丸)、滴丸、片、泡腾片、咀嚼片、口服液、颗粒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括: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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