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严打违规违法行为 整肃医药市场秩序
医药网9月3日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三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行为将在新政策体系下得到全方位监管,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的药品垄断、商业贿赂、违规报价等行业顽疾,必将得到监管部门重拳严打。 严打违规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医药行业一直是腐败重灾区,行贿受贿行为屡禁不止,影响较大的诸如天圣制药行贿案,恒瑞医药营销公司行贿科主任等事件,再往前还有影响深远的史克(GSK)行贿案,监管力度正在逐渐加大。 2017年,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后,上海工商局快速反应,集中公告三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的处罚,包括外资药企代表施贵宝、泰凌医药、意大利凯西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2018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随后各省市陆续发布医药购销反件,严打违规违法商业行为。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建立失信信息报告记录渠道、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鼓励医药企业修复信用等有关内容。 随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正式发布,对“严重失信”和“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进行了定义: 严重 根据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近三年在本省范围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