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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采常态化背景下 医药市场需要怎样的准入人员

      医药网5月31日讯 集采常态化背景下,药企究竟需要怎样的市场准入人员?  这其实是一个令人踌躇的问题。归根结底,企业需要怎样的市场准入,还是要看企业自身的定位在哪里。  2015年7号文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经露出带量采购的端倪与趋势,2017年2月14日国十七条更是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带量、带预算采购进行了强化,直至2020年1月28日带量采购2号文发布以来,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医药企业业内的普遍共识是:做好自己的产品,努力放大价值属性,提高企业各个环节的效率,在各个环节降低成本,争取在不确定的医药战场上活下来。  如果把市场比作战场,那么市场部、医学部就是参谋部,终端销售人员就是冲在一线的战士,而市场准入的定位,应该是特种兵兼侦察兵,以一敌十,面临的是逆境中的逆境,解决的是问题中的问题。  但放眼很多企业的市场准入,现状比较凌乱:懂政策的不了解销售,了解销售的不懂政策;对招标项目做到极致但对整个医药市场无法有一个清晰的定位。  以国家带量采购为例,国采基本上能够有底牌可打,入围机制一旦明确,企业只需要想清楚自己努力的方向即可。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采就是一场单纯的价格比惨大战。项目开启前对自身产品属性的掌握,对存量、增量市场的预判,对各地销售模式的了解,甚至于中标后对区域市场的选择、配送商的选定,医院二次开发的图谋,都需要一个通盘的考虑。  至于竞品的报价风格,其实所谓的报价风格太多的被融入了投机色彩,一组数字的背后更多的是企业决策机制的不同。我们经常看到历批国采总有一些黑马突起但随即消声匿迹,但我们也同样看到有一批企业拥有着稳健的运作策略步步为赢,说到底,国采的底线就是成本,国采的最

    标签:准入人员
    2021-11-03
  • 新规!严打违规违法行为 整肃医药市场秩序

      医药网9月3日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三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行为将在新政策体系下得到全方位监管,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的药品垄断、商业贿赂、违规报价等行业顽疾,必将得到监管部门重拳严打。  严打违规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医药行业一直是腐败重灾区,行贿受贿行为屡禁不止,影响较大的诸如天圣制药行贿案,恒瑞医药营销公司行贿科主任等事件,再往前还有影响深远的史克(GSK)行贿案,监管力度正在逐渐加大。  2017年,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后,上海工商局快速反应,集中公告三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的处罚,包括外资药企代表施贵宝、泰凌医药、意大利凯西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2018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随后各省市陆续发布医药购销反件,严打违规违法商业行为。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建立失信信息报告记录渠道、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鼓励医药企业修复信用等有关内容。  随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正式发布,对“严重失信”和“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进行了定义:  严重  根据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近三年在本省范围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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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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