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二批省采即将开启,带量部分仅为上年用量的60%!
省级带量采购目前也进入常态化,浙江第一批省采8个品种16个品规,最终10个品规中选。此次第二批省采方案征求意见中,品种暂时未公布,仍分为两个质量层次,规则基本延续了上一批的方案。以上一年度60%的量作为约定采购量。 10月8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意见的通知》,拟开展第二批药品集采,具体品种暂未公布。 2020年10月30日,浙江发布《关于浙江省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最终8个品种纳入,包括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熊去氧胆酸口服常释剂型、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亮丙瑞林注射剂、头孢美唑注射剂、头孢呋辛注射剂、头孢唑肟注射剂。按照2019年年度总量的5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最高45%,最低5%。采购周期为 12 个月。 当时浙江省的创新之处是,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流标,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的约定采购量,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这对于部分中选品种和未中选品种来说,都是一个好的信号。 2021年1月11日,浙江公布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共涉及10个中选品种,但未公布中选价格。中选结果自2021年3月15日起执行,详见下表。 本次浙江省级的第二批集采,根据文件,申报品种将分为两个质量层次,A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B组为其他仿制药。将采用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 采购量:每个品种按照2020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 如 A、B 两组中任意一组无中选药品,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仅满足 15.2(2)(3)条件的除外,下同],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