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医生或将迎来终身禁业制度

      医药网7月1日讯 医师应该不应该设立终身禁业的规定,一直以来就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观点。不少学者认为,应该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二审稿已经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近日《看医界》邀请医改专家、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带来医师法系列解读:关于医师应该不应该设立终身禁业的规定。  医师应该不应该设立终身禁业的规定,一直以来就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观点。不少学者认为,应该设立。他们认为,医师从事的是救死扶伤的职业,需要技术精湛、道德高尚,严重违规和道德沦丧者必须永久禁止从事医疗服务,这才是对生命的尊重和爱护。  而知名法学专家王岳也认为,医师法也应像律师法那样,建立“医师终生禁业制度”,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医患和谐,进而从根本上保护医生。  那么,《医师法(草案)》是否对此做出了回应呢?而这种回应又是否具有操作性呢?  6种情形将被临时“禁业”  对于不予注册和注销注册,《执业医师法》有具体规定。该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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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
  • 中专学历医生将退出历史舞台

      医药网6月28日讯 最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目前《草案》已经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截止日期是2021年7月9日。  《草案》二次审议稿与一稿一样,就医师考试资格做出了明确规定,与《执业医师法》不同的是,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学历限定在“大学专科”,这也就是说当《医师法》实施后,中专学历将不能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中专学历医生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专学历将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关于医师资格考试,《草案》与《执业医师法》都坚持了“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而且明确: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在医师资格考试条件方面,《执业医师法》规定三种情况均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③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同时规定: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这也就是说,中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再工作满五年就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而本次《草案》在“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中明确为:“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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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
  • 国内眼科临床医生缺口巨大 专家吁加强实操培训

      医药网6月17日讯 “现在我们国家有4万多名眼科医生,真正能做手术的医生不到1/4。”北京同仁医院副院长魏文斌日前在北京表示。他强调,要真正把培训做到医生成长历程中的重要一环。  11日,爱尔康与北京同仁眼科中心举行了联合眼科手术培训基地揭牌仪式。活动中,魏文斌分析了国内眼科临床人才培养的现状。  根据国家卫健委2020年发布的《中国眼健康白皮书》,中国青少年近视眼总体发生率为53.6%,大学生总体发生率超90%;60岁以上人群白内障发病率高达80%以上,仍然是中国首位致盲性疾病;青光眼、代谢相关性眼病、高度近视引发的眼底病变凸显,与白内障一并成为中国当前主要的致盲眼病。  数据还显示,全国约有4.48万眼科医生,这意味着平均约5万中国人中,只有1.6个眼科医师进行医疗服务。眼病诊疗需求的日益增长,对眼科医师的诊疗综合素质和人才数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改革开放40年来,眼科学整体的发展应该说还是很快的,我们和国外的技术越来越接近,但是医生培养体系是我们的短板。”魏文斌说,现在中国有4万多名眼科医生,真正能做手术的医生不到1/4。  他分析称,目前医院里面医生的培养体系有两个,一个是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一个是专科医生的培训,这两个培训体系保证了基本知识、临床基本技能的打造。但是这个培训体系的一个不足是,医生实际动手操作的机会很少。   “所以我们要把实操这一课,动手能力的培训这一课补上,真正把培训做到医生的成长历程中重要的一环。”魏文斌强调。  记者从活动中了解到,此次培训基地的成立,就旨在加强眼科学人才医学教育、提升眼科医师显微手术实践技能、提升患者体验和治疗效果。  爱尔康与北京同仁眼科中心将为国家规范化

    2021-11-03
  • 6月1日执行 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地位

      医药网6月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的实施将为乡村医疗卫生行业带来哪些变化呢?  1.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受法律保护  很长一段时间来,经费不足成了制约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因素之一,总给人一种“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的感觉。  《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或将改变一些问题,毕竟这是法律,其效力远比行业法规、指南等更有说服力。  《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毫无疑问,乡村医疗卫生健康行业获得各级政府的支持率会越来越高,不能可干可不干。  2.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水平提高  笔者在农村从事医疗工作近30年,从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制约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除经费外,就是人才参差不齐,难用一个制度管好这些人。  比如,一个镇范围内假如有25名乡村医生,从小学未毕业到大学专科的学历都有,年龄从20岁左右到60多岁都有,如何用一套方案来让这25人都听懂并干得好?这本身就是一道难题。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有“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的规定。也就是说,未来的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必将通过培训、进修等模式走向质量一体化上来。  此外《乡村振兴促进法》还规定,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仅这一规定就能将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整体水平提高,毕竟法律赋予的鼓励并非空话,必将付诸行动。  3.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提高  很长时间以来,制约县乡村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只是人才不足,还有留人难问题,这个问题的直观原因是,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不高。  《乡村振兴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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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
  • 北京市将采取多种方式补齐乡村医生岗位人员

      医药网5月31日讯 市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快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同时,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人员也要补充到位,实现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目标。  市卫健委要求各涉农区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补齐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包括公开招聘、上级医疗机构派驻、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等。  人员补充与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同步进行,确保机构建成人员到位,及时审批,在年底前提供服务。实行“乡村医生岗位管理”,按照区定岗、乡管理、村使用的原则,即定岗不定人,以吸引符合资质人员自愿到乡村医生岗位提供服务为目标。各区要通过“强镇带村”方式补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不足,可统筹区域内编制资源,将长期闲置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乡镇卫生机构人员不足,再派驻村卫生室提供服务;采取编外用工、合同制管理方式补充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并派驻村卫生室提供服务。  新进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派驻村卫生室人员的待遇要得到保障,实现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同工同酬,享受“五险一金”。各区可结合实际,对偏远山村或条件艰苦等难以吸引人员的乡村医生岗位,可适当突破现有政府购买服务水平,确保人员补充到位。(记者 孙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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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
  • 医生编制能保住吗?国家卫健委回应

      医药网3月16日讯 近日,国家卫健委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疗卫生发展环境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进行了回复。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为:“关于增加医务人员编制”。  国家卫健委在回复中明确表示:“公立医院编制是稳定和吸引医务人员、保障公立医院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国家满足人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制度保证。公立医院编制资源必不可少,公立医院编制非但不能弱化,还需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既然国家卫健委明确表态不弱化编制,那“取消公立医院编制”的说法到底是哪里来的?这其中又有什么玄机?  取消公立医院编制是“乌龙新闻”吗?  “基层卫生健康”在网上搜索与“取消公立医院编制”相关新闻时发现,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一条新闻《2020年底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部实现》被广泛引用。  文中确实出现了“2020年底取消事业编制”的字样,但仔细查看全文会发现,被取消事业编制的单位名单中,根本没有公立医院这一项,这是媒体闹乌龙了吗?  事实可能比大家预想的复杂一点。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正式发布,对事业单位进行了明确分类,其中承担“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层医疗机构为此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大城市公立医院为此类)。文件明确:“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管住管好。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建立并规范备案程序。可先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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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
  • 北京市:2021年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9月3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文中还提到,《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原文如下: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首都医科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北京市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与规模工作方案》要求,我委组织修定了《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2021年版)  为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满足基层社区卫生工作对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北京市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与规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系统的全科医学转岗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全科的临床思维方式,熟练规范地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转诊、常见慢性病管理以及预防保健工作,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医疗机构工作满3年、已经取得临床(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基层医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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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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