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局发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0〕7号)等要求,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0〕7号)等要求,通过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总书记指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一定要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中医药以其独特优势和作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探索形成了以中医药为特色、中西医结合救治的系统方案,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实践。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支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