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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虚胃痛颗粒

  • 生产企业: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52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辽宁本溪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

  • 规格:

    每袋装10g;每袋装5g(无糖型)

  • 生产地址:

    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

  • 批准日期:

    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214000131;86901214000056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1214000131[每袋装10g];86901214000056[每袋装5g(无糖型)]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养阴益胃,缓急止痛。用于胃阴不足所致的胃脘隐隐灼痛、口干舌燥、纳呆干呕;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尚不明确。

  • 胃阴不足,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

  • 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虚寒胃痛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