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虚胃痛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52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
- 规格:
每袋装10g;每袋装5g(无糖型)
- 生产地址:
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
- 批准日期:
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214000131;86901214000056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1214000131[每袋装10g];86901214000056[每袋装5g(无糖型)]
国药准字Z21021524
中药
颗粒剂
-
每袋装10g;每袋装5g(无糖型)
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
2015-07-30
86901214000131;86901214000056
86901214000131[每袋装10g];86901214000056[每袋装5g(无糖型)]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养阴益胃,缓急止痛。用于胃阴不足所致的胃脘隐隐灼痛、口干舌燥、纳呆干呕;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尚不明确。
胃阴不足,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
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虚寒胃痛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保存。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