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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酸洛沙平

  •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Loxapine Succinate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69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浙江台州

  • 剂型:

    原料药

  • 规格:

    ----

  • 生产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1

  • 药品本位码:

    86904641001115

  • 【品牌】

    【类型】

    【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过量】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丁二酸洛沙平是二苯骈氧氮杂卓的三环化合物。
    2.动物试验证明,丁二酸洛沙平能对抗由阿朴吗啡致大鼠的定向行为;能阻断由阿朴吗啡致小鼠的攀爬行为;与戊巴比妥钠有协同作用;能不同程度地阻断小鼠的打斗行为,并对中枢兴奋剂苯丙胺致小鼠死亡有一定保护作用。
    3.上述作用与抗精神病作用有关,目前认为丁二酸洛沙平的抗精神作用机理主要是阻断中枢多巴胺受体,有镇静和对攻击行为的抑制作用,尤其对兴奋、攻击性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有效。
    4.小鼠口服丁二酸洛沙平的半数致死量是56mg/kg。
    5.文献报道动物试验未见产生畸胎、胚胎毒性,但可导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文献参考

  • 精神分裂症,偏执症状,损伤行为,焦虑症

  • 1.镇静通常于首次给药时发生,大多数患者可以很快耐受。
    2.洛沙平所致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体重增加或减轻、呼吸困难、上睑下垂、高热、头痛、感觉异常、烦渴、激动不安、射精困难等。急性过量患者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受抑制、心动过速、高血压及体温低等。

  • 精神分裂症,偏执症状,损伤行为,焦虑症,精神分裂症

  • 本品禁用于昏迷病人或药物(乙醇、巴比妥酸盐、麻醉药等)引起的严重抑郁症病人。
    本品禁用于对二苯骈氧氮杂类药物过敏的病人。

  • 1.概要丁二酸洛沙平可降低惊厥阈,因此本品应慎用于惊厥史病人。
    2.治疗量的丁二酸洛沙平可引起癫痫发作,癫痫病人甚至服用维持量的常规抗惊厥药后也可发作癫痫。
    3.动物试验表明丁二酸洛沙平胶囊具有止吐作用。由于该作用也可发生于人体,所以本品可掩盖毒性药用药过量的征兆,也可使肠梗阻和脑肿瘤的症状变得不明显。本品应慎用于心血管病患者。
    4.已有大多数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出现脉率增加的报导;也有短暂性低血压的报导。
    5.严重低血压患者应进行血管加压治疗。首选药物为去甲肾上腺素或血管紧张素。由于本品具有抑制血管加压

  •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
    1.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3.6mg,每日两次,而病情严重者开始剂量可能需要高达每日68mg。然后,在第一个7~10天快速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控制症状。通常的治疗和维持剂量为81.6~136.2mg/天。
    2.与其他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某些患者服用较小剂量就有效,而有的患者需要较高剂量才能获得较好疗效。最高日剂量不能超过340mg。
    维持治疗
    3.维持治疗时,剂量应降低到适于控制症状的最低剂量;许多患者在每日27.2~81.6mg的剂量范围内可以维持满意的疗效

    【性状】

  • 16岁以下儿童禁用。

  • 1.丁二酸洛沙平可另加速苯妥英的代谢,当两种药物合用超过3个月时可致苯妥英血浆水平达不到治疗浓度。
    2.丁二酸洛沙平增加巴比妥酸盐类、麻醉止痛、抗组胺和其他抗精神病等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