溃得康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79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规格:
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
大连市高新园区龙天路39号
- 批准日期:
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104000326
国药准字Z10970079
中药
颗粒剂
每袋装10g
大连市高新园区龙天路39号
2015-07-30
86901104000326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对消炎痛、乙醇、幽门结扎和醋酸诱发的四种大鼠胃溃疡模型可减小溃疡面积。还可降低幽门结扎大鼠的胃液酸度、总酸度和胃蛋白酶活力。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脘痛郁热证,症见:胃脘痛,有灼热感,返酸,嗳气,便秘。
部分患者可出现消化道反应,继续服药后上述症状消失。
胃脘痛郁热,胃溃疡,便秘,便秘
孕妇禁用。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寒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遇寒凉则胃痛发作或加重,得温暖则胃痛减轻、喜热饮食。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保存。
空腹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