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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鼻液

  • 生产企业:

    北京春风药业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Ribavirin Nasal Drop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32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北京

  • 剂型:

    鼻用制剂

  • 包装:

    药用聚酯(PET)塑料瓶包装,每盒1瓶。

  • 规格:

    8ml:40mg

  • 生产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利祥路3号

  • 批准日期:

    2017-07-14

  • 药品本位码:

    86900203000060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不推荐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药物过量】

    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为局部用药,但可自粘膜部分吸收。吸收后在呼吸道分泌物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药浓度,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和胎盘屏障。在肝内代谢。主要经肾脏排泄,也可经乳汁排出。

  • 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流行性感冒,感冒,流行性感冒,感冒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1、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对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滴鼻,一次1~2滴,每1-2小时1次。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尚无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参考文献。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